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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商标注册变更申请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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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商标注册变更申请书有哪些?

作者:福建裕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03 08:44:06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那么福州商标注册变更申请书有哪些?

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但不能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限定或修饰词句;

3、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刚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设立商标异议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商标审查、注册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将商标审查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保持高度的透明度。商标注册须经异议公告程序方能核准注册的做法,已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

所谓异议,是指对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依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该商标不予注册。在实践中,对正在公告提出异议的主体,主要是商标注册利害关系人,异议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并予公告的商标与自己已经注册的商标或者初步审定、公告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商标局对该商标不予注册。另外,提出商标异议的主体还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之外的其他自然人、企业、机关、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只要认为正在公告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相关条款,均有权在三个月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对初步审定、正在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递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文件一式两份,并附有关证据。《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和页码、异议理由等。认为与在先注册或者在先公告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应写明被引证的商标名称、商品或者服务类别、注册证号,并附被引证商标图样。

在生活中,往往我们都会选择有商标的东西购买,一些没商标或是三无商品就没啥购买的欲望了,或是没有安全感。其实商标起初的作用很简单,就是将商品与别人的区别开来。越来越多的商标,顾客从中挑拣自己满意的,也就出来了很多品牌。商标对于每个创始人还是很重要的,但是商标注册流程所需要的时间多久呢?

一、商标注册流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注册商标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你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大概一个月时间就能拿到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这时候你就能打上TM的标志了,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你就可以使用你的商标了。

二、注册商标流程1、查询商标名、图形在该类别是否有相同或近似(根据商标审查标准及专业经验判断,建议委托专业人士查询)。2、准备资料申请文件。3、递交资料,商标局收了申请资料以后1个月内下发受理通知书。4、实质审查阶段(6个月)5、初步审查通过,进入3个月的公告期。6、核准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则商标注册成功。

三、商标注册注意事项1、商标注册是一个专业度很高的工作。2、商标查询非常重要,是商标注册能否成功的关键。3、商标注册时间比较长,需要耐心等待。4、商标注册需要营业执照。

四、商标的构成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标法》[1]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

上述商标要素可以单独作为商标注册,也可以将上述这些要素中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组合,但必须符合《商标法》[1]第八条、第九条的有关规定。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也按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保护。

其实总结上述所提供的回答,这个问题的核心回答就在于注册商标流程申请到查询,最后最终成功,大致在一年半的时间。在申请商标的期间,一定时候是可以查询有没有中间出了差错的,及早的发现节省生了金钱的同时还节省了时间。

根据《商标法》第30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一)、盲期的商标查询不到申请商标申请之前,在商标局网站相似查询到的是三个月以前申请注册商标,而期间这三个月的商标申请信息是无法准确查询的,这就造成了申请注册商标有可能与已经申请注册了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申请商标注册人无法提前知悉。

(二)、与已经申请、初步审定、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经专业的代理机构在申请前对商标进行检索,以确定是否存在上述情况的近似商标,评估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使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申请情况有整体的把握和认知。

(三)、不符合《商标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的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四)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五)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如:卫生洁具上注册使用印第安人文字标识。

(六)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如:健康、长寿、作为香烟的商标,用万能作为药品商标。

(七)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如香港、东京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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