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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注册的要点和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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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注册的要点和基本流程

作者:福建裕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8 08:27:02

1、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若注册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变更申请。

2、福建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4、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体、图形或者其组合方式;若有改变依法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5、商标注册人可以通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商标局审核并发予《商标转让证明》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6、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若需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一年向商标局办理续展申请。

7、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人有权利提出撤销。

8、注册商标可以进行价值评估,可以质押。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也是需要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并由商标局进行公告。

9、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10、注册商标是无形资产,每十年续展一次则可永远存在。注册人应当规范使用,持续使用,方可发挥其最大的价值。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内地居民的消费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消费能力的提高也反过来刺激了生产能力的发展,使全国制造业蓬勃发展。此外,“一带一路”战略刺激了内地企业的扩张。但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除了产品的高质量外,还需要一个易于识别和保护的综合性商标。对于出口企业来说,跨境商标保护一直是一个难题。

事实上,跨境商标保护问题并不难解决。只要及时进行国际商标注册,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今天,管理顾问将介绍国际商标注册的要点和基本流程。国际商标保护的实现主要取决于马德里制度的建立。马德里制度是以1891年签订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和1989年通过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有关议定书为基础的商标国际注册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简化商标权人的行政程序,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获得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商标保护。目前,马德里体系有99个成员国。

一、与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商标申请一样,申请国际商标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是:

1、申请的商标已经在该国商标局注册,或者注册申请已经被受理(只能指定协议国)。

2、申请人是个人的,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的。

3、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的,需要申请人签名(个人)或者盖章(企业)。

二、马德里系统商标注册流程:

1、申请人向其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国家商标局将国际注册申请转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办事处;

3、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到申请后,向申请人颁发《国际商标注册证书》,同时将申请转交给各指定国家;

4、被指定国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在12至18个月内决定是否受理商标保护申请。逾期不驳回的,表示该商标在指定国家自动受到保护。

三、国际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1、需要注册保护的商标,必须是已成功注册的商标(以注册公告为准);指定协议国的,可以受理其国内基本注册申请。申请商标必须与注册/申请商标图案一致。

2、国际申请所涉及的商品项目必须纳入基本注册或申请商品范围(主要是尼斯标准)。

根据福建商标注册司法解释,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确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时,不因未办理备案手续,就确认该使用许可合同无效;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备案手续方能生效的,应当依据约定处理,确认该许可合同无效。

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对该为办案商标树勇许可合同不之情的人。不能对抗,是指在先订立的没有办理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不能抵抗善意第三人与注册商标人之间就该商标在后所订立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收到保护。

比如,甲和乙签订和商标注册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由方独占使用该商标,但是没有向商标局办理备案。之后,甲方又和丙方签订了普通的商标树勇许可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了备案。那么虽然甲方依据合同有权独占使用商标,但由于其没有备案,因此,不能依据与乙方签订协议要求确认乙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对于纳税人而言,对于每个纳税身份有什么区别要了解清楚,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然而很多公司由于缺少专业的报税人员,在这方面没有经验。有的时候为了一些报税的业务,它们还需要特地聘请代理记账公司帮忙,比如我们这样的公司。它们会帮助你分析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为你选择何种纳税身份提供很好的建议。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这两种身份有什么区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首先在销售额上就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纳税人需要的是销售人在500万元以上,如果你没有达到这个条件的话,那么你只能选择另外一种身份了。这种条件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划清两种的纳税能力,一般企业根本没有一般纳税人的能力。所以很多企业在初期就会选择后者。除了这个还需要对你的财务制度进行考核,看你是否具备充足的纳税能力。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企业该怎么选择纳税身份。这对于哪个企业都是个难题,因为两种身份都有自己的好处。对于你要如何选择,这就看你对于公司是否有足够的动力去经营好。你可以先尝试做小规模,等到了一定规模再转换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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